董狐之筆的成語故事

拼音dǒng hú zhī bǐ
基本解釋后人對那些公正不偏,不因為各人的好惡或利害關系,而捏造不實言論的人的稱呼。
出處《左傳 宣公二年》載:趙穿殺晉靈公,身為正卿的趙盾沒有管,董狐認為趙盾應負責任,便在史策上記載說趙盾弒其君。為趙盾所殺。后孔子稱贊說:“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董狐之筆的典故
晉靈公繼位后,十分荒淫而驕橫,他常站在樓上,用彈弓射路上的行人,讓身邊的美人取樂。有一次廚師煮熊掌不合口味,晉靈公便把廚師殺了,并命人分尸八塊,用竹簍裝了拋尸荒野。相國趙盾(趙國君王的先人)對這些肆無法紀的行為非常憤慨,屢次向晉靈公苦苦進諫。晉靈公不但不聽,還懷恨在心,要秘密除掉趙盾。趙盾聞訊,逃亡避難。趙盾的侄兒趙穿早已看清了晉靈公的腐敗本質,趁他酒醉時將他殺死。之后,趙穿立晉成公為國君,趙盾復任相國。由于趙盾精明強干,得到朝野的普遍贊譽。史官董狐卻持有不同意見,他毫不隱瞞地在史簡中寫道:“趙盾殺其君?!壁w盾見后極為震驚,去找董狐解釋自己并無殺君之罪。董狐堅持說:“你身居相位,國君被殺時雖然離開了都城,但并未走出國境;國君被殺后,你也沒有辦兇手,殺君罪名國相不負,當屬何人?”后來,孔子聽到了這件事,他評論道:“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睉艿椒Q贊;趙盾也是“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實屬冤枉。從此,后人便把“董狐之筆”作為史家秉公直書的典范加以頌揚。
董狐,春秋晉國太史,亦稱史狐。周大史辛有的后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據說今翼城縣東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筆直書的事跡,實開我國史學直筆傳統的先河。
《左傳》宣公二年記載,晉靈公夷皋聚斂民財,殘害臣民,舉國上下為之不安。作為正卿的執政大臣趙盾,多次苦心勸諫,靈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殘害。他先派人刺殺,未遂,又于宴會上伏甲兵襲殺,未果。趙盾被逼無奈,只好出逃。當逃到晉國邊境時,聽說靈公已被其族弟趙穿帶兵殺死,干是返回晉都,繼續執政。
董狐以“趙盾弒其君”記載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筆伐。趙盾辯解,說是趙穿所殺,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說:“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意思是他做為執政大臣,在逃亡未過國境時,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回到朝中,就應當組織人馬討伐亂臣,不討伐就未盡到職責,因此“弒君”之名應由他承當,這是按寫史之“書法”決定的。
當時的史官與后世大有不同,他們既典史策,又充秘書,即協助君臣執行治國的法令條文。傳宣王命,記功司過是他們的具體職責,兼有治史和治政的雙重任務,實際就是具有褒貶臧否大權的文職大臣。當時記事的“書法”依禮制定,禮的核心在于維護君臣大義,趙盾不討伐弒君亂臣,失了君臣大義,故董狐定之以弒君之罪。對此,孔子大加贊揚,稱董狐為“書法不隱”的“古之良史”,后世據以稱之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這是因為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時期,權臣掌握國命,有著生殺予奪的大權,以禮義為違合的書法原則,早已失去了它的威嚴,堅持這一原則,并非都能受到贊揚,而往往會招來殺身之禍。齊國太史就因寫了權臣崔抒的“弒君”之罪,結果弟兄二人接連被殺。董狐之直筆,自然也是冒著風險的,因此,孔子贊揚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堅持原則的剛直精神。這種精神已為后世正直史官堅持不懈地繼承下來,成為我國史德傳統中最為高尚的道德情操。
更多成語出處和典故
※ 與(董狐之筆)相關的成語及歷史出處:
成語 | 歷史出處 |
---|---|
日月合壁 | 《漢書·律歷志上》:“日月如合壁,五星如連珠?!?/td> |
道骨仙風 | 宋·程珌《喜遷鶯·壽薛樞密》詞:“道骨仙風,安排頓著,須是人間紫府?!?/td> |
彬彬有禮 | 清 李汝珍《鏡花緣》第83回:“喚出他兩個兒子,兄先弟后,彬彬有禮。” |
翻箱倒柜 | 明 馮夢龍《警世通言》:“翻箱倒籠,滿屋尋一個遍,那有些影兒?!?/td> |
靡所底止 | 《詩經·小雅·祈父》:“胡轉予于恤,靡所底止。” |
天昏地暗 | 唐 韓愈《龍移》:“天昏地黑蛟龍移,雷驚電激雄雌隨?!?/td> |
明爭暗斗 | 馮玉祥《我的生活》:“于是兩方明爭暗斗,各不相讓,一天利害一天,鬧成所謂‘府院之爭’。” |
平淡無奇 | 清 文康《兒女英雄傳》第19回:“聽起安老爺這幾句話,說得也平淡無奇。” |
古色古香 | 宋 陸游《小室》:“窗幾窮幽致,圖書發古香?!?/td> |
偃旗息鼓 | 晉 陳壽《三國志 蜀志 趙云傳》:“成都既定,以云為翊軍將軍?!迸崴芍⒁囤w云別傳》:“云入營,更大開門,偃旗息鼓,公軍疑云有伏兵,引去?!?/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