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成語故事

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
基本解釋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出處宋 陸游《老學庵筆記》第五卷:“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p>
北宋時,有個州的太守名田登,為人專制蠻橫,因為他的名字里有個 登字,所以不許州內的百姓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與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來代替。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忌諱,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重則判刑,輕則挨板子。不少吏卒因為說到與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即將到來。依照以往的慣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州府衙門要提前貼出告示,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燈。 可是這次,卻讓出告示的官員感到左有為難。怎么寫呢?用上燈字,要觸犯太守;不用燈字,意思又表達不明白。想了好久,寫告示的小官員只能把燈字改成火字。這樣,告示上就寫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貼出后,老百姓看了都驚吵喧鬧起來。尤其是一些外地來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還真的以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紛紛收拾行李,爭著離開這是非之地。當地的老百姓,平時對于田登的專制蠻橫無理已經是非常不滿,這次看了官府貼出的這張告示,更是氣憤萬分,忿忿他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是什么世道!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故
更多成語出處和典故
※ 與(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相關的成語及歷史出處:
成語 | 歷史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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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濟濟 | 清 李汝珍《鏡花緣》第62回:“閏臣見人才濟濟,十分歡悅。” |
令人神往 | 明 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今著述湮沒,悵望當時蹈海之風,令人神往不已。” |
一指蔽目,不見泰山 | 謝覺哉《關于獨立思考》:“至于全體的事,不管好處多大,總是‘一指蔽目,不見泰山’?!?/td> |
南轅北轍 | 西漢 劉向《戰國策 魏策》:“以廣地尊名,王之動愈數,而離王愈遠耳。猶至楚而北行。” |
當仁不讓 | 先秦 孔子《論語 衛靈公》:“當仁不讓于師。”朱熹集注:“當仁,以仁為己任也?!?/td> |
半路出家 | 《京本通俗小說 錯斬崔寧》:“先前讀書,后來看看不濟,卻去改業做生意。便是半路上出家的一般?!?/td> |
紛亂如麻 | |
酒后茶余 | 魯迅《而已集 黃花節的雜感》:“從別的地方--如北京,南京,我的故鄉--的例子推想起來,當時大概有若干人痛惜,若干人快意,若干人沒有什么意見,若干人當作酒后茶余的談助的罷?!?/td> |
禍國誤民 | 鄧小平《黨在組織戰線和思想戰線上的迫切任務》:“精神污染的危害很大,足以禍國誤民?!?/td> |
死不開口 | 老舍《四世同堂》:“別跟我裝蒜了,死不開口。打開天窗說亮話,你的小命攥在我手心里?!?/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