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任用。
引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xùn)·涉務(wù)》:“縱有小人之態(tài),皆可鞭杖肅督,故多見委使,蓋用其長也。”唐 劉禹錫 《代裴相公讓官第二表》:“伏惟陛下念其委使之久,察其危苦之詞。”《舊唐書·崔胤傳》:“德昭 謝曰:‘予軍吏耳,社稷大計(jì),不敢自專。如相公委使,不敢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