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發配罪人徙往遠方。
引《漢書·南粵傳》:“秦 并天下,略定 揚粵,置 桂林、南海、象郡,以適徙民與 粵 雜處?!?br />顏師古 注:“適,讀曰讁,讁有罪者,徙之於 越 地,與其土人雜居?!?/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