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高官的住所。
引宋 樂史 《廣卓異記·沉既濟(jì)》:“沉既濟(jì) 為禮部員外郎……子 傳師 為吏部侍郎,繼修《憲宗實(shí)録》,未竟,出鎮(zhèn) 湖南。特詔成於邸所。時論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