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即田祿。
⒈ ?即田祿。參見“田祿”。
引《宋書·孝武帝紀(jì)》:“丙辰,復(fù)郡縣田秩,并九親祿俸。”《南齊書·武帝紀(jì)》:“今區(qū)寓寧晏,庶績咸熙,念勤簡能,宜加優(yōu)奬,郡縣丞尉,可還田秩。”《南史·循吏傳·何遠(yuǎn)》:“田秩奉錢,并無所取,歲暮擇人尤窮者,充其租調(diào),以此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