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明的法制。
引《漢書·刑法志》:“有司無 仲山父 將明之材,不能因時廣宣主恩,建立明制,為一代之法。”
1.又念我黃祖發明制作,肇啟文明,任重致遠,以利天下;今有憚于進取,甘于錮蔽者,亦為不肖之尤,我黃祖之靈,更必摒棄之。
2.支農資金屢屢被套取說明制度的完善已經刻不容緩,如何在“大補貼”時代加強精細化管理是一道亟待破解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