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籌劃邊境的事務(wù)。
引宋 劉過 《八聲甘州·送湖北招撫吳獵》詞:“共記玉堂對策,欲先明大義,次第籌邊。”《明史·吳執(zhí)御傳》:“故曰籌邊不在增兵餉,而在擇人。”清 侯方域 《南省試策四》:“請更以籌邊進(jìn),從來籌邊者三策:曰和,曰守,曰戰(zhàn)。”
1.大將籌邊尚未還,湖汀子弟滿天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