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征調充任。
引《宋史·兵志五》:“乞令保毅軍已於丁數內揀刺充義勇者,與免承認保毅?!?br />宋 李綱 《具荊湖南北路已見利害奏狀》:“不堪披帶出戰,尚堪執役之人,合刺充廂軍,分隸諸州?!?/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