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公制重量單位,今省譯作“克”。
⒈ ?亦省作“格蘭”。
引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民國各團體之組織》:“本公債總額銀二千萬元,每元合純金百分之七十五格蘭姆。”魯迅 《集外集·說鈤》:“此三年間所取純與不純者,合計僅五百格蘭耳。”
1.一個男孩子說了聲:"格蘭姆斯牧師來了,"跟著點了點頭,恭恭敬敬地沉默大片刻。
2.有一天,格蘭姆·貝克經過一個在地邊打歇的農民,他正在注視著那支長長的城里人逃難的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