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逮捕證。
引黃中黃 《孫逸仙》第四章:“無(wú)何而刺客之案發(fā),有警官至 滔天 之室,引 滔天 之手而出廊下,撫其身幾遍,蓋檢搜兇器之有無(wú)也。出拘引狀, 滔天、吞宇 之名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