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查,民警發現該售假窩點已搬遷至惠州市惠陽區淡水鎮,實際出資人、負責人為劉某迎,王某、彭某亮二人為窩點掛名老板,并不負責管理窩點內任何事務。
2.經過接觸,民警發覺包內裝有沉甸甸的尺狀硬物,隨即警覺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