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考英語單選中,時態題目一直“中槍”率一直很高,每年少則兩道,多則四道。其中,過去完成時不說逢題必考,也占了“大半壁江山”,然而它卻是很多同學的“心頭恨”。究其原因,無非是因為如下兩方面:一是對時態的本質沒有理解透徹,二是缺乏對解題技巧的運用。筆者發現,當時態題中出現過去完成時選項時,只要運用一定的解題技巧,通常都可以降低解題難度。這也是筆者將過去完成時稱作最“有愛”的原因。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和過去完成時“相愛”,讓它在考試中助我們一臂之力吧!
時態本質--過去完成時的廬山真面目
【身世之謎】過去完成時在很多同學的印象中一直都是“猶抱琵琶半遮面”。大多數同學只知道過去完成時表示“過去的過去”,但沒有多少人能說清楚何為“過去的過去”,很難理解到底什么樣的時間和狀態是“過去的過去”。
【追本溯源】“時間分區”是漢語與英語在表達上的區別之一。漢語在描述動作或事件時,比較簡單、“暴力”地將時間分為過去、現在、將來三個部分。英語則不然,對時間的劃分相對精細些,于是就出現了所謂"過去的過去"這一時間概念。其實,要徹底理解這個概念并不難。我們知道過去完成時追述的是"更早"發生的事,"更早"是一個比較概念,那么過去完成時是和誰在比呢?當然是和一個已經出現的過去動作或者時間比。下面我們來看幾個實例。
【應用實例】2011年10月5日,“蘋果之父”喬布斯去世,全球各大報刊雜志爭相報道喬布斯及其蘋果帝國。《紐約時報》報道:"Apple said in a press release that it was ’deeply saddened’ to announce that Mr. Jobs had died."(蘋果公司在一場媒體發布會上說,他們"沉痛"宣布,喬布斯去世了。) 該句中的said和was用了一般過去時,而had died則用了過去完成時,用來表明“喬布斯的去世”比“蘋果公司的宣布”更早發生。但在中文中,“說”宣布去世并沒有明顯的時間先后標志,我們只能通過句意和常識來推斷。這個實例很好地說明為什么過去完成時多出現在人物傳記類文章中:偉人的一生對我們來說已成過去,當我們回顧比“過去”更早之前的事時,自然要用過去完成時。因此,與其把過去完成時叫做“過去的過去”,不如說是“過去之前”,即比某個過去時間或者動作更早之前。下面我們再看幾個例子。美國著名雜志《時代周刊》前總編Walter Isaacson撰寫了喬布斯的個人傳記Steve Jobs,筆者拜讀了這本遍布街頭巷尾的英文原版書,發現整本書隨處可見過去完成時。比如,書中寫道:"Their son, Reed, who had been a vegetarian, became a ’hearty omnivore’."作者在描寫喬布斯的兒子Reed成為(became)雜食者(omnivore)時用的是一般過去時,而在寫道Reed是個素食主義者(had been a vegetarian)時則用了過去完成時,以此表明Reed此前一直是素食者,后來才成了雜食者。再比如,書中引用了喬布斯在斯坦福大學畢業典禮上發言時說過的一句話:"And here I was spending all of the money my parents had saved their entire life."在這句話中,“花錢”(was spending all of the money)對于喬布斯來說發生在“過去”,而其父母畢生辛苦"攢錢"(had saved the money)則發生在"花錢"之前,也就是“過去之前”,所以要用過去完成時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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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技巧--過去完成時之“有愛”
【技巧初探】通過以上分析,相信諸位同學已經掀開了過去完成時的神秘面紗。但是只掌握過去完成時的本質還不夠,我們還要利用解題技巧來快速準確地解題。上文我們把過去完成時的本質歸結為"過去之前",那么做題時要想選過去完成時,必須滿足題中有"過去"且選項動作發生在這個"過去"之前。題干中的"過去"可以從兩方面來找:一找表示"過去"的時間標志;二找發生在"過去"的動作。找到后將選項動作與這個"過去"排序即可。通過"一找一排序"的簡單操作,同學們或可直接確定過去完成時為正確選項,或可將其排除,從而縮小正確選項的范圍,降低解題難度。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