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賀敬之(1924年-),出生于山東嶧縣,畢業于魯迅藝術學院,詩人、劇作家,中共黨員、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十屆榮譽委員。賀敬之1939年開始發表作品;并在40年代就出版了詩集。其文學創作善于從歷史與思想的高度來提煉文骨,寫詩則堅持“詩學和政治學”統一的標準。賀敬之在1945年和丁毅執筆集體創作中國第一部新歌劇《白毛女》,獲1951年斯大林文學獎。作品有抒情短詩:《回延安》《桂林山水》《三門峽》;長篇政治抒情詩:《放聲歌唱》《十年頌歌》。
他的作品
基本資料
詳細介紹
中國詩人、劇作家。山東嶧縣(今棗莊市)人。童年時家庭貧困。1937年考取山東滋陽縣鄉村師范。不久,流亡至湖北,入湖北國立中學學習。1939年隨校遷入四川,參加抗日救亡活動。1940年夏步行到延安,先在自然科學院中學部上高中,后到魯迅藝術學院文學系學習。194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2年隨文藝工作團到華北,在華北聯合大學文藝學院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被選為中國作家協會、中國戲劇協會理事,后到中央戲劇學院創作室工作,并任《劇本》與《詩刊》編委,戲劇家協會書記處書記。1976年之后,曾任文化部副部長、代部長,中國作協副主席,魯迅文學院院長,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
賀敬之到延安之前已開始寫詩和散文。在魯迅藝術學院學習期間,以少年時代的生活體驗為素材,創作了一些自由體新詩。其中一部分詩改題為《鄉村的夜》,于1957年重新出版。1941年以筆名艾漠在胡風主編的《七月》等雜志發表新詩,后有詩集《并沒有冬天》收入《七月詩叢》,1951年由泥土社出版。延安文藝座談會以后,發表了歌詞《南泥灣》(1943)、《紅五月》(1943)及秧歌劇《栽樹》(1945)、《周子山》(1945,合編)等。1942~1947年的詩作,收入詩集《笑》和《朝陽花開》。這些作品歌頌中國共產黨、革命領袖和人民軍隊,表現解放區光明的生活景象,多采用傳統歌謠的形式,帶有明顯的敘事風格。1945年,魯迅藝術學院集體創作了歌劇《白毛女》,賀敬之與丁毅聯合執筆。歌劇根據流行于河北阜平一帶“白毛仙姑”的民間傳說改編而成,通過喜兒在遭受地主黃世仁摧殘后逃進深山變成白毛女的傳奇故事,控訴黑暗社會。歌劇獲1951年斯大林文學獎。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賀敬之的創作以新詩為主。抒情詩有《回延安》(1956)、《桂林山水歌》(1959)和《三門峽歌》,長篇政治抒情詩有《放聲歌唱》(1956)、《十年頌歌》、《雷鋒之歌》(1963)、《西去列車的窗口》(1963),以及寫于1976年10月以后的《中國的十月》、《八一之歌》等。這些長篇政治抒情詩在內容上從廣闊的角度反映了時代生活的重大問題;藝術上則多采用“長句拆行”的“樓梯式”,注意汲取中國民歌和古典詩歌的營養并加以改造,把新詩自由體的靈活開闊與舊體詩的排比對稱、音律和諧相統一,具有較鮮明的藝術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