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培根(1909—1941),原名榮明,江蘇省揚中縣興隆鄉人。父早逝,家貧。聰明過人,詩文具佳,性格剛毅,為人正直。23歲赴滬學商,因徒友受老板虐待,出面抗爭,致遭打擊,憤而返鄉教書。民國25年,在“公民訓練師資養成所”受訓3個月,回揚中任鄉壯丁軍事訓練教官、校長。“七·七”事變后,江蘇省政府通令教官集中于淮陰待命,李見國民黨無抗日決心,抗命未去。民國27年4月,與趙良斌等組織“蘇南抗日同盟會”,秘密進行抗日活動。同年夏,由新四軍挺進縱隊王子清推薦,任一支隊政治處民運股長,加入共產黨。民國28年起,先后任“挺縱”戰地服務團團長,揚中縣抗敵委員會主任,揚中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民國29年12月,任鎮江縣秘書長,代行縣長職權。李到職后,一天也不休息,四處奔走,雷厲風行地開展工作。對自己要求嚴格,工作上以身作則,生活上艱苦樸素,關心下級。民國30年1月24日,至鎮五區北元鄉,與區長趙文豹研究年前工作,當天下午,曾會見地方士紳、鄉保長,宣傳黨的統戰政策,勸其分清敵我,抗日救國,不料漢奸告密,第二日清晨被敵包圍,奮力抵抗,壯烈犧牲,時年3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