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曄破案
[明代]:馮夢龍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于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于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
譯文
宋朝人歐陽曄治理鄂州政事時,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問后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庭院中,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歐陽曄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是誰?”這個人無言以對。
注釋
致:造成。
獄:案件。
臨:面對。
獄:監。.
訖:終了,完畢。
色:臉色。
惶:恐懼,驚慌。
顧:四周看。
佯:假裝。
治:治理,管理。
勞:安慰。
箸 zhù:筷子。
歐陽曄:復姓歐陽,名曄。
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內。
決:決斷。
獨:只。
自:親自
所以:......的原因
民:老百姓
去:去除
坐:使.....坐
唐代·馮夢龍的簡介
馮夢龍(1574-1646),明代文學家、戲曲家。字猶龍,又字子猶,號龍子猶、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吳下詞奴、姑蘇詞奴、前周柱史等。漢族,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夢桂,善畫。弟夢熊,太學生,曾從馮夢龍治《春秋》,有詩傳世。他們兄弟三人并稱“吳下三馮”。
...〔
? 馮夢龍的詩(3篇) 〕
唐代:
劉長卿
燃燈傳七祖,杖錫為諸侯。來去云無意,東西水自流。
青山春滿目,白日夜隨舟。知到梁園下,蒼生賴此游。
燃燈傳七祖,杖錫為諸侯。來去雲無意,東西水自流。
青山春滿目,白日夜隨舟。知到梁園下,蒼生賴此遊。
明代:
王鏊
歌中嫵媚亦誠豪,覆體何人脫御袍。鍊石有方天可補,檿弧無驗鬼空號。
參苓入籠還為用,稂莠當階不受薅。南望河陽如在眼,青山無限白云高。
歌中嫵媚亦誠豪,覆體何人脫禦袍。鍊石有方天可補,檿弧無驗鬼空號。
參苓入籠還為用,稂莠當階不受薅。南望河陽如在眼,青山無限白雲高。
明代:
王世貞
今年今日汝七帙,明日明正又一年。海屋春偷寒意入,驪珠月向晦時懸。
碧桃送實符同至,蒼柏將圖酒并傳。手理蠹魚千萬卷,可能三度蝕神仙。
今年今日汝七帙,明日明正又一年。海屋春偷寒意入,驪珠月向晦時懸。
碧桃送實符同至,蒼柏將圖酒并傳。手理蠹魚千萬卷,可能三度蝕神仙。
清代:
陳寶琛
有子端應勝買田,葦間待汝共延緣。不須燈下吳江雨,相見論詩動隔年。
有子端應勝買田,葦間待汝共延緣。不須燈下吳江雨,相見論詩動隔年。
宋代:
曾豐
千古一碑得人愛,來書碑后幾前輩。相頡頏甚曾不饒,自混融之了無礙。
太平天子狃開元,馴致馬嵬悔何逮。桑陰未徙宗廟安,儲皇功豈不云倍。
千古一碑得人愛,來書碑後幾前輩。相頡頏甚曾不饒,自混融之了無礙。
太平天子狃開元,馴緻馬嵬悔何逮。桑陰未徙宗廟安,儲皇功豈不雲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