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嵩(1480年3月3日—1567年),字惟中,號介溪,袁州府分宜介橋村(今江西省分宜縣)人。 明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年)進士,累遷禮部尚書、翰林院學士。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六十三歲時入閣,加少傅兼太子太師、謹身殿大學士,后改少師、華蓋殿大學士,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誣害夏言,再任內閣首輔,專擅國政近十五年之久。
基本資料
詳細介紹
嚴嵩在朝期間,陷害同僚,必置之死地而后快;同時他結黨營私,貪贓納賄,而他的黨羽和子孫更是跋扈驕奢,橫行朝廷。嚴嵩的專權亂政,使明王朝的國力衰弱,邊疆防御受到嚴重破壞,人民慘遭蹂躪。晚年因事激怒嘉靖帝而失勢,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勒令致仕,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嚴世蕃案發(fā),其惡跡敗露后,世宗下詔將他罷職,削籍為民,家產被抄,奸黨與家人一一治罪。
隆慶元年(1567年),87歲的嚴嵩貧病交加,把持朝政20多年后,在舉國一片唾罵聲中死去,擠進《明史·奸臣傳》。他死的時候,寄食于墓舍,既無棺木下葬,更沒有前去吊唁的人。《明史》將嚴嵩列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稱其“惟一意媚上,竊權罔利”。
嚴嵩生平著述甚豐,主要著作有:《鈐山堂集》《鈐山詩選》《直廬稿》《南宮奏議》《歷官表奏》《嘉靖奏對錄》《南還稿》《振秀集》《山堂詩抄》等。